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5-1200-2014-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4-02-14
  • 标    题: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 发文字号: 榕商文〔2014〕30号
  • 发布日期:2014-02-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榕商文〔2014〕30号
来源: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时间:2014-02-14 00:00

局属各单位:

  2014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引下,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确保我局系统安定稳定,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控制指标。现提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安全制度

  首先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不安全,企业最直接、最关键,局属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大力加强企业一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强有力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有专职安全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作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其次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局各业务处室应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把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纳入日常业务管理范畴,在制定行业规划时,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应符合安监、消防、环保、建设等部门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审核、审批、发证或年检中,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把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同意核发的合格意见书等作为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商贸行业社团的自律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创城”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质监部门、建设部门、安监部门等专业监管部门依法做好商贸领域消防、电梯、燃气、液氨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突出源头治本,加强专项整治

  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档案和“隐患”台账,继续推行租赁单位“一户一档”管理办法。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商贸企业特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特种设备可靠运转,彻底消除救援障碍。要加强重点部位监控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注重超前防范和源头治本,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持续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企业隐患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继续配合安监等部门持续推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商贸企业基层、基础和基本功“三基”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督促商贸企业树立诚实守信意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四是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现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积极配合安监等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抽查和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交叉互检,把“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经营场所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自营和出租场所应证照齐全,具备合规的安全生产条件,签订租赁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局属各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纠正问题,落实责任。要重视纠小错、治违章,抓早抓小,决不能因为治违力度不够或者对违规违章行为放任自流,而养痈遗患、酿成事故,确保“回头看”取得成效。

  三、增强“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一是在学习宣传上继续狠下功夫。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二是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摆位”问题。教育和促使局属企业负责人,牢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会议,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三是坚决纠正发展观上的偏差。牢记“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我们不要带血的GDP”,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任何时候都不能碰触红线,不能为了追求一时发展而降低安全门槛,放宽安全标准。四是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即将公布施行,这次修订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和新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积极做好修正案的宣贯工作。五是开展警示教育,建立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局属各单位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教育企业管理者、经营者“遵章守纪”,做到“一厂(场)出事故、万厂(场)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建立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六是积极开展“119”消防素质教育和“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企业干部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培训,积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安监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履职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宣传,定期对职工、承租户、市场经营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文化意识。严格执行企业特种作业人口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要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探索规律,堵塞漏洞,不断提高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能力。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健全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汛期安全风险防范,落实重大险情通告、警戒、疏散等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应急保障水平。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完善在突发事故发生的救灾商品应急保障机制。按照《福州市突发事件灾害应急救援响应预案》中第一项组织体系中我局职责要求,及时修订《救灾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充实各应急商品保障的细案,并继续配合环保局、地震局做好福州核电厂应急预案和地震应急预案演练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的救灾商品应急保障机制。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2014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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