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5-1200-2013-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3-05-13
  • 标    题: 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文〔2013〕114号
  • 发布日期:2013-05-1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榕商文〔2013〕114号
来源: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时间:2013-05-13 00:00

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定,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榕安委20136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2013“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和促进我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安定提供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时间和地点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和地点:61日-30日,在我局各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杨辉副局长为组长,局属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贸管理和市场监测处,负责承担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工作。局属各单位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局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参加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警示教育片《零的神话》,并召开主题座谈会,撰写观后感;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剖析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2、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省、市组委会于69日上午在福州市五一广场联合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

  3、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深入企业,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电视栏目剧有奖征集活动,鼓励各单位围绕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创作,入选作品将拍摄成栏目剧在省电视台播发;开展“同唱一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

  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局属商场(市场)等公众聚焦场所要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5、组织开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东南网举办的全省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以交通、用电、防火等日常知识为重点,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我市“安全生产月”的统一部署,根据企业实际开展具有企业特色的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等;开展安全培训与职工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创建等活动;集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青安岗在活动”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针对本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方案,细致谋划,精心部署,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活动形式形容,增强活动实效。

  3、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28日前上报我局。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2013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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