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5-1200-2011-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1-06-09
- 标 题: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关于开展全市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文〔2011〕141号
- 发布日期:2011-06-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经贸局(贸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1〕191号)精神,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11〕68号)和省经贸委《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11〕368号)部署,决定从2011年6月10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现将《关于开展全市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经贸局(贸发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抓好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整治情况报送市商贸局市场秩序处。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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