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4-2500-2023-0005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23-09-28
  • 标    题: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务外投〔2023〕25号
  • 发布日期:2023-10-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榕商务外投〔2023〕25号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时间:2023-10-07 11:05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务厅有关指示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我市境外企业、项目、人员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

  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确保经营活动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全面掌握关于市场准入、贸易管制、国家安全审查、行业监管、外汇管理、反垄断、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开展属地化经营,严格遵守我国和东道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宗教和风俗习惯,切实履行当地社会责任,促进岗位就业和环境保护,塑造和维护中资企业海外经营良好形象。

  二、加强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

  各企业务必落实企业境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境外企业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聚焦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远洋渔业等高危行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安保力量,强化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和商务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境外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妥善处置境外重大突发事件

  各企业要畅通同我驻当地使(领)馆和国内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渠道,指定境外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信息联络员,专职负责境外安全工作。按照“属地属人管理”原则,境外企业、项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向我驻当地使(领)馆和国内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当地使领馆的统一指导下,妥善开展应对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升级。

  特此通知

 

 

福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魏雪锦,联系电话:0591-8320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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