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5-0300-2011-0003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1-11-25
  • 标    题: 关于办理2011年“绿色通道”通行证年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文〔2011〕246号
  • 发布日期:2011-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办理2011年“绿色通道”通行证年审的通知
榕商文〔2011〕246号
来源: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时间:2011-11-25 00:00

 各县(市)区贸发局(经贸局、经发局)及有关单位:

  为保障城市市场供应,搞活副食品流通,稳定物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精神,经与市交警部门协商,将于近期办理2011年绿色通道通行证年审手续,请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做好辖区内副食品生产基地单位、运输单位或个人“绿色通道”通行证年审申报手续。申请时须提交车辆行驶证(有效期限内)复印件及“绿色通道”通行证原件。

  请各单位于11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我局供应保障处,过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李绍明 电话:83296016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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