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5-0300-2011-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1-04-18
- 标 题: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海交会采购洽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商文〔2011〕85号
- 发布日期:2011-04-1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贸发局(经贸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2011]26号《关于第十三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工作分工的通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4号会议纪要精神,我局就采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型采购签约仪式将于5月18日下午14∶30在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大厅举行,我局负责邀请并组织我市大型商超、食品生产加工类企业上台进行大宗采购签约。现将工作安排如下:鼓楼、晋安、台江、仓山、马尾各完成2个签约项目,福清、长乐、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各完成1个签约项目。请填写《第十三届海交会采购洽谈会合作意向书》(附件1),于4月25日之前交到局服务业处。(电子版材料请发到381812410@qq.com)
二、台湾食品产业采购洽谈对接会将于5月19日9∶30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一层1004会议室举行,由我局牵头,负责组织我市大型商超、食品生产加工类企业与海交会“台湾食品产业展区”参展企业及境内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对接洽谈活动。现将工作安排如下:鼓楼、晋安、台江、仓山、马尾各组织2家大型商超、食品生产加工类企业参加,福清、长乐、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各组织1家大型商超、食品生产加工类企业参加。请填写《第十三届海交会采购洽谈会登记表》(附件2),于4月25日之前交到局服务业处。(电子版材料请发到381812410@qq.com)
三、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县(市)区贸发局(经贸局、经发局)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联系人名字和电话于4月20日前报到服务业处。联系人:郑玲,郑熹,电话:83299275、83295085(传真)。
附件1:第十三届海交会采购洽谈会合作意向书。
附件2:第十三届海交会采购洽谈会登记表。
附件3:第十三届海交会台湾食品产业展区参展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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