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

- 索 引 号: FZ00115-0300-2010-0000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10-03-16
- 标 题: 关于尽快上报2010年度副食品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贸发文〔2010〕32号
- 发布日期:2010-03-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尽快上报2010年度副食品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榕贸发文〔2010〕32号
来源: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时间:2010-03-16 00:00
各县(市)区经贸局(贸发局、经发局):
根据《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榕政办〔2008〕148号)和《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榕贸发文〔2008〕175号)规定要求,请你们尽快对辖区内市直控副食品基地企业申报2010年度副食品基地建设扶持资金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以正式文件上报审核意见,并附完整的有关申报材料(上报材料为:局正式上报文件、基地企业申请报告,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项目实施方案各一式三份),于2010年3月31日前送达福州市贸发局,同时,应将审核意见抄送福州市财政局和当地财政局。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2010年3月16日印发
根据《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榕政办〔2008〕148号)和《福州市级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榕贸发文〔2008〕175号)规定要求,请你们尽快对辖区内市直控副食品基地企业申报2010年度副食品基地建设扶持资金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以正式文件上报审核意见,并附完整的有关申报材料(上报材料为:局正式上报文件、基地企业申请报告,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项目实施方案各一式三份),于2010年3月31日前送达福州市贸发局,同时,应将审核意见抄送福州市财政局和当地财政局。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2010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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