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
- 索 引 号: FZ00015-05-2008-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 成文日期:2008-09-25
- 标 题: 关于下达2008年副食品基地建设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null
- 发布日期:2008-09-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08年副食品基地建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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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时间:2008-09-25 09:31
关于下达2008年副食品基地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贸发局、经发局)、财政局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提高副食品基地档次,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确保我市副食品供应,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2008年商贸服务业资金安排工作的会议纪要》[2008]277号精神,决定从2008年福州市“菜篮子”资金盘子中安排902万元扶持我市54家副食品基地环保工程建设、生猪活体储备,禽流感防控及生产扩建等,具体安排见附表。各县(市)区财政局在收到此款后应及时拨付基地场(在建环保工程的,按工程进度予以拨付),不得截留挤占。各县(市)区经贸局(贸发局、经发局)要积极配合财政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08〕148号)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各基地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按财务规章制度建立专户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效益,及时将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福州市贸易发展局和财政局。扶持资金由“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福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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